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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多元养老方式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7-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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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永信

2014年,我国老龄人口突破2.5亿大关,如何让老年人度过幸福愉快、健康平安的晚年,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各级政府、社区、社会组织都做了大量工作。养老机构,诸如敬老院、休养所、长生堂、康复中心,出现在城乡社区、风景名胜区,但据有关部门统计,进入养老机构的老人不足10%。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养老机构收费太高,部分家庭负担不了,且养老机构数量也远远不能满足老龄化社会需要;另一方面,多数老年人受中华传统观念影响,喜欢儿孙绕膝,几世同堂,其乐融融的家庭生活,许多老年人选择家庭养老;其三,一些空巢老人宁愿忍受孤单落寞的生活,也不愿离开自己熟悉的家庭环境、左邻右舍、社区街道,不愿离开幸福的记忆与美好的愁恋;还有一些老人,处于两难境地,想居家养老,可子女把老人看成累赘,不愿赡养老人,给老年人造成很多无奈。

随着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多,各地开始对养老福利模式进行积极的探索,养老机构养老、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宗教界公益性养老成为老年人主要的养老模式。

目前,城市居家养老面临一定的问题:大部分家庭老人的子女上班,孩子上学,没有精力照顾老人;政府支持力度不够,社区老人生活设施不完全到位,社会化服务的触角还没有延伸到居民家中;部分年轻人遇到家庭责任就躲避,毕业后不工作,不深造,甘当宅男宅女,靠父母养活。有的虽有工作,却不结婚、不生育、不养老。加之我国失能老人、高龄老人、空巢老人数量巨大。这部分人多数分散居住在各自家庭中,其养老不仅有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还需要医疗护理。政府、社区、家庭、养老机构如何把养老服务全覆盖,满足他们对养老服务的需求,是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

建 议

一、进一步提高对中国传统文化载体——家庭的重视程度。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中华民族自古以来重视家庭,重视亲情,要教育年轻人自觉履行家庭责任,重视孝道,尊老爱幼,勤俭持家,忠孝礼仪,相亲相爱,发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树立良好的家庭观念和良好的家风。关心老年人养老,既是家庭责任,也是社会责任的一部分,要将家庭责任教育列入中小学思想品德课教学内容。

二、重视义工,提倡居家养老。家庭是人们情感、奉献、智慧的结晶,是归宿之地,很多人留恋家庭胜过珍爱生命。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家中老人是良好家风的传播者、引领者,是家庭生活美满幸福的重要体现。老人千辛万苦把子女培养成人,唯一想得到的是天伦之乐,居家养老是很多老人的心愿。中国传统的“养儿为防老”观念盛行,重视传统家庭生活方式,营造父慈子孝、老有所养的氛围尤为重要。对与老人居住在一起的子女,生活有困难者,地方政府要给予优惠政策,如适度减免子女所得税额度,或赡养费用税前扣除。

三、鼓励宗教界开设养老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宗教界开设养老机构在西方较为普遍,如西方教堂养老。我们国家也可借鉴西方的一些养老模式,发挥宗教界的优势。以寺院开设养老院来讲,佛教的临终关怀理念能让老人产生更多幸福感。有条件的寺观教堂开设有养老院、幸福堂、安养院等,受到老人们的欢迎。宗教界养老是社会养老的重要补充。《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明确规定,公益慈善活动的范围包括养老事业。各级政府要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开办养老机构,提供场地、经费和帮助等。

四、建立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采取分散居住、集中活动、社区管理的养老模式。根据老人意愿,既可住在自己家中,也可住在社区老人公寓,将社区养老与居家养老有机结合。成立居家养老志愿服务组织。服务组织以社区为单位,吸收本社区及周边医院、学校、党政机关退休人员中身体好的,和青年学生、社区工作者,以及热爱社会公益事业的社会人士参加。将服务延伸到老人家中,政府提供必要的场地、经费,支持志愿组织开展工作,将家庭责任与社会责任有机结合起来,使每个老人都能安度晚年。

五、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改善老人生活质量,加强老人与子女的相互沟通与了解。鼓励互联网科技及智能机器人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应用以及老龄群体的生理、心理、生活需求,来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养老服务,依托互联网技术、整合养老市场向老龄群体提供紧急救援、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便捷、健康的生活方式。

六、鼓励高校、培训机构开设养老服务人员专业课程。养老事业面临服务人员紧缺、难以引进高素质人才的困境。由于职业前途不佳,社会上也缺乏专门培养为老年人服务的学校和专业。建议将养老服务人才纳入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中,制定养老服务专业人才薪酬标准,并积极提高薪酬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工作条件;探索入职补贴政策,鼓励大专院校对口专业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加强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激励。

七、建设并配套老人所需的基础设施。如游乐场、健身房、娱乐及运动设施等;配套相关的医院、超市等公共服务机构,方便老年人的生活;成立老年舞蹈队、合唱团、书画班等,丰富居家养老人员的精神生活,尽最大力量满足老年人在健康、安全、快乐等方面的需求。同时,防止重病过度治疗现象发生,以免给传统家庭带来巨大的经济和精神压力。

(2017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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